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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處理流程篇」(業置於本總處全球資訊網-常見人事案例【https://www.dgpa.gov.tw/acase/index 】)及「行政院
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等資料請參閱。
本校受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之專責處理單位或人員、申訴電話、傳真、專用電子信箱如下:
(一) 專責處理單位:行為人屬公務人員、教師、長期代理教師、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者,其申訴案件由本校人事室受理;若屬技工、工友、臨時人員、代課教師、社團教師等非編制內人員者,其申訴案件由人事室分案予相關業務單位主管受理
(二)專線電話:06-2223291#708
(三)傳真:06-2247547
(四)專用(電子)信箱:personnel@gyes.tn.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