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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容區域
主旨:檢附「臺南市北區公園國民小學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人事處113年1月25日南市人考字第1130183444號書函及113年4月24日南市人考字第1130565214號書函辦理。
二、經查「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業經勞動部113年1月17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故為落實本校性騷擾防治之相關規定,爰通盤檢視本校防治性騷擾措施及規範,經本校113年5月21日主管會議通過訂定條文內容及名稱如附件
三、原訂定之「臺南市北區公園國民小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自上開要點訂定之日起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