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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29日教國署國字第1130053048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及金額:
(一)清寒弱勢國小學生,112學年度上或下學期總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者。
(二)每位新臺幣貳仟元整。
三、申請期間:至113年7月10日。
四、獎助名額:每校填報一位,名額600人擇優錄取。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線上填報後將申請書件送至(408)台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666號7樓之2,逾不予受理。
六、若有不盡事宜,請洽該會,電話:04-23847148分機25 鄭秘書,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