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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2學年度下學期課後才藝班開班申請,請有意提出申請的老師,依限辦理。
壹、有關本校112學年度下學期課後才藝班開班規劃已開始辦理,請有意申請開班教師,應具備本服務內容相關專長,並由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遴聘:
★師資遴聘(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二)未具有教師資格者,應具有相關專長素養,並持有下列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2.曾獲選為省市(直轄市)級以上相關專長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者;或曾參加上述層級機構主辦之相關才藝公開表演、展示、競賽者。
3.曾獲得國家級、省(直轄市)級、縣(市)級、公開之能力檢(核)或鑑別證書或比賽前三名者。
前項第二款所稱學經歷,以政府機關合法立案之學校、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所頒發之證書、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為限。未具備前項第二款學經歷,而有特殊專長者(如民間藝人足堪傳承技藝者)應經學校校務會議或相關會議自行認定之,擔任助教者亦同。
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聘任為課後社團教師。聘任後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五條之一規定予以停聘、解聘。該教師於受聘期間並負有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十條所列之義務。
貳、請於 112 年 12 月 18 日前提交以下資料至 電子郵件信箱:weiju0919@gmail.com(體育組陳老師)以利召開會議審議。
1.社團教師基本資料與簡介
2.社團開課申請表
3.課後社團課程規劃進度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