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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北區公園國民小學125週年校慶運動會 系列活動一 公園國小125週年校慶 logo 徵選比賽辦法
壹、宗旨
一、臺南市北區公園國民小學125週年校慶運動會系列活動揭序,用行動迎接與紀念本校125週年校慶,迎向公園新視界。
二、透過125週年校慶LOGO設計活動,促進師生發揮創意巧思,並配合各項活動推廣,鼓勵全校親、師、生發揮創意,凝聚對學校的認同感。
三、推動美感教育,鼓勵學生發揮美術專長,設計校慶紀念圖案。
四、增加校慶活動內容豐富性及傳承優良校風,營造校慶活動活潑感與趣味性。
五、擴大參與,集結校友及社會資源,創造校史輝煌嶄新一頁。
貮、設計概念:
能表現公園國小辦學理念,參賽者需設計出代表「公園125週年校慶」的LOGO。
所設計之LOGO需可廣泛應用於網頁、旗幟、標誌、刊物等,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參、徵選辦法:
一、本活動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
二、參加資格:本校在籍學生。
三、設計主題說明:
(一)Logo設計應以全彩線條或圖形表現,力求簡潔而內蘊本校精神及符合校慶主題。
(二)能具體呈現本校歡慶創校125週年。
四、收件期間:
(一)報名表格式參見附件一,內容依參賽組別不同,包括作者姓名、班級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聯絡地址、聯絡電話等。報名表可至本校學務處索取或至本校網站公佈欄https://www2.gyes.tn.edu.tw/index.php 下載使用。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2年5月29日(星期一)止,請將作品及報名表繳交到學務處。
五、作品規格:
(一)作品設計可融合「公園國小」、「GYES」、「花園小學校」、「邁向125」等文字或圖像之相關元素。
(二)作品規格不得小於5×5公分,形狀不限,繪製於報名表虛線區塊中,超出範圍恕不收件,參與設計者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三)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並以平面繪畫為主(如水彩、粉蠟筆、彩色筆、色鉛筆…等皆可),手繪方式呈現。
(四)作品設計理念請以 100 字以內的文字說明(例如:紅色代表熱情洋溢,藍色代表遼闊,英文字母代表……)。
肆、評選規定:
一、本項活動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分初選、複選二階段進行,徵選作品若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二、初選:參賽作品由評選會議選定符合本校125週年主題之作品10件入圍複選作品。若參賽作品達到標準得增額錄取「入選」作品若干件。
三、複選:由學務處規畫辦理全校師生票選活動,依票選得票數最高者為特優第一名,依序為優等、甲等和佳作。
四、評審方式及項目:
(一)一律採取書面審查。
(二)評審項目:
1、主題創意表現(40%)
2、構圖造形設計(30%)
3、整體色彩應用(30%)
伍、獎勵方式:
一、特優:1件,頒發獎狀乙幀及獎學金1000元(獲選第一名作品將成為本校125週年校慶活動各項文宣品之logo)。
二、優等:2件,頒發獎狀乙幀及獎學金500元。
三、甲等:3件,頒發獎狀乙幀及獎學金300元。
四、佳作:4件,頒發獎狀乙幀及獎學金200元。
五、入選:若干件,頒發獎狀乙幀。
六、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團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玖、著作權相關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法律責任由被檢舉者自負。
二、除報名表外,其餘參賽檔案或作品正、反面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三、獲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公園國小所有,徵選單位並保有協調修改之權。
四、徵選單位對獲選作品之作者姓名、班級,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播放之權利,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拾、本計劃相關經費由「營鳳國際同濟會」贊助,概算表如下:
|
項目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金額 |
|
學生 特優 獎學金 |
1 |
名 |
1,000 |
1,000 |
|
學生 優等 獎學金 |
2 |
名 |
500 |
1,000 |
|
學生 甲等 獎學金 |
3 |
名 |
300 |
900 |
|
學生 佳作 獎學金 |
4 |
名 |
200 |
800 |
|
比賽相關材料支出 |
1 |
式 |
1,300 |
1,300 |
|
小計 |
5,000 |
|||
拾壹、本活動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