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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1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20048869號函辦理。
二、為精進教保服務人員及學前特教教師專業素養,請轄內招收具身心障礙幼之公私立幼兒園踴躍提報申請,並請於112年5月15日(星期一)前將核章申請表送至本市特教資源中心(700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2段86號)林慈海教師收。
三、補助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參與人員應包括下列對象:
1、特教教師(含巡迴輔導教師)。
2、教保服務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員。
(二)社群得以多元方式組成,包括園內、跨園或跨專業社群,社群成員應至少3人,並推舉1位成員擔任社群召集人,以社群召集人所屬學校為申請學校。
(三)社群活動應包括與融合教育有關之多元形式,且每年至少運作6次。其運作方式得包括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
四、檢附教育部來文、社群經費補助申請表及社群成果報告格式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