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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鼓勵學校及社區撰寫家鄉故事,記錄傳承家鄉人文與文學之美;藉由繪本創作與心得感想,傳達兒童對家鄉文化的深愛與情懷;讓讀者從孩子的創作、兒童的視野與想像世界去閱讀文本,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實施方式:
(一)補助經費:本計畫每校補助經費各6萬元整,共補助10校。
(二)送件時間:有意願參與學校於111年6月22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表,送至將軍區將軍國小教導處(725臺南市將軍區將軍里5鄰將貴58號),並由教育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三)尚未有「話我家鄉故事繪本」創作之柳營區、大內區、東區、山上區、新化區、歸仁區、下營區學校,請踴躍送件,優先錄取。
(四)應辦事項:獲補助之學校應配合本局規劃,出席5次家鄉故事繪本工作坊、5次輔導會議,參與編撰工作,並依工作坊及輔導會議之格式修正繪本。
(五)成果繳交:獲補助之學校應繳交所創作繪本1本、繪本電子檔(如無免附),並配合辦理成果發表活動。
(六)辦理期程:111年5月至112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