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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2月15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110004821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有意申請專任運動教練證書之人員瞭解申請規定及
作業程序,減少因不諳程序或規定,影響申請及資格審定
作業效益,體育署規劃於北、中、南地區舉辦本年度說明
會。
三、各區說明會時間地點如下:
(一)北區:111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2時假集思北科大會議
中心貝塔廳(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1號億光大樓)。
(二)中區:1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2時假集思臺中文心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