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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作業開始受理
請備妥自我檢核表及佐證資料,3/4(三)前送達體育組
一、依據本局「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 (附件1
),於每年定期辦理優秀表現學生之表揚活動,以鼓勵優
質學習成果。
二、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各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
,表揚類別區分為藝文競賽類(美術、音樂、舞蹈、偶戲
)、語文數理競賽類及體育競賽類、其他等四類。
三、本活動表揚對象為103年1月至12月底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
學生,表揚標準請依「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
點 第3點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