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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市北區公園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臺南市北區公園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109年7月30日教育局公告編號:162177。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一般長期代理教師育嬰留職停薪缺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聘期:110/03/01-110/06/30。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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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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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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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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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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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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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一、一次公告時間:110年1月19 日(星期二)至110年1月25日(星期一)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https://www2.gy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 第5次、第6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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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報名時間 |
110年1月19日(星期二)至110年1月25日(星期一) 每天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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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報名時間 |
110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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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報名時間 |
1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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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報名時間 |
110年2月02日(星期二)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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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報名時間 |
110年2月04日(星期四)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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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報名時間 |
110年2月08日(星期一)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4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06-2223291*7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1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份
四、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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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甄試日期 |
110年1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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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甄試日期 |
110年1月28日 (星期四)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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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甄試日期 |
110年2月01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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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甄試日期 |
110年2月03日 (星期三)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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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甄試日期 |
110年2月05日 (星期五)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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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甄試日期 |
110年2月09日 (星期二)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會議室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一)範圍:四年級數學翰林版(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10分鐘。(第9分鐘響鈴1次,第10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10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成績高於90分、低於70分者,須註明原因。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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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1月26日(星期二)下午12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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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1月28日 (星期四)下午12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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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2月01日(星期一)下午12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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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2月03日 (星期三)下午12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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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2月05日 (星期五)下午12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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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0年2月09日 (星期二)下午12時前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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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 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 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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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1月26日(星期二)下午16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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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1月28日 (星期四)下午16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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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2月01日(星期一)下午16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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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2月03日 (星期三)下午16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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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2月05日 (星期五)下午16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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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0年2月09日 (星期二)下午16時前 |
四、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0年1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招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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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聘用期間,課務依學校課程需求進行排課及行政職務分配。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gyes.dcs.tn.edu.tw/ 首頁公告。
-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 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 申訴專線電話:06-2223291轉702 (教務處)
- 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223291轉702 (教務處)
- 考試相關事項:06-2223291轉702 (教務處)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