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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9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41027號函辦理。
二、 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請貴校於109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請,申請表件請依簡章規定填寫,以利彙整及評選。
(一)推薦表請以「紙本」及「Word電子檔」兩種方式寄送。
1、 紙本:請加蓋學校或機關印信,郵寄或送達「臺南市六甲區林鳳國民小學」收(地址:734臺南市六甲區中社里13鄰林鳳營240號,並註明參加「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
2、 Word電子檔:寄至a07gces@tn.edu.tw,六甲區林鳳國小陳榮宗校長收。
(二)相關佐證資料請擇要精簡,並加製封面及目錄裝訂成冊,每頁大小以A4為主,內容為獎狀、教材教案、書籍、媒體報導、影像資料等,活動照片請提供6張至10張(加註說明)供參。
三、 本獎評選結果擇優薦送教育部參加全國決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