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張述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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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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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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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299
說明:
一、業於109年2月14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090202858號函(諒達)檢送國中音樂類藝才班鑑定簡章。
二、修正內容:簡章第六頁崇明國樂班優先錄取樂器誤植為「笙」,更正為「高音加鍵笙」。
三、本案簡章業經本局第155008號公告在案(http://bulletin.tn.edu.tw/ ,簡章電子檔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 之「文件下載」區或上述各設班學校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