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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107年9月20日府社團字第1071050903號函
辦理。
二、 為增進本市各機關及公益性法人團體或社會福利服務機構
辦理公益勸募案件之專業知能、熟稔相關法令,對「公益
勸募條例」相關法令及對財物管理等專業知能之提升。訂
於107年10月22日(星期一)下午13時30分起假本市新營區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3樓階梯教室舉辦旨揭研習訓練活動。
三、 檢附研習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請於107年10月8日(星
期一)前填妥報名表以傳真方式(傳真:6357046,電話:63
22110)或e-mail(ae4080@mail.tainan.gov.tw)報名,完
成報名後請電話確認。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