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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105年8月24日辦理之健康性別與網路守護天使培訓營活動
(一)注意事項:多元學習表現分數採計七上、七下、八上、八下、九上五學期,採計期間自七上開學日起,至九下開學前一日止。
(二)「服務學習」項目採計原則-三、(二)校外服務:
1.依據本市公告「臺南私立國民中學 校外服務依據本市公告「臺南私立國民中學 校外服務習機構一覽表」之,始得採計。
2. 未列於「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校外服務學習機構一覽表」之校外服務機關(構)、法人、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經學校列入所擬具之「OO國民中學校外服務學習機構一覽表」後,留校備查始可採計。
3.校外服務學習須於事前由學生經家長同意後,向學校申請登記參加後,始得採計。未經申請之校外服務學習不予採計。
(三)另第2天課程規劃於105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時假和順國小辦理。


